2018年4月,吉林省财政厅、吉林省国家税务局、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和吉林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《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(吉财公告〔2018〕30号)。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育基金会获批为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基金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