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长春中医药大学“傅警龙”助学金评选办法》要求,现将拟获得我校2021年“傅警龙”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:2021年12月3日-2021年12月5日。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对以上个人是否符合标准发表意见。如有意见,请到学生工作处113室反映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