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;
(二)奖励在教学、科研及对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;
(三)资助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;
(四)资助有益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公益活动;
(五)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;
(六)资助其他社会公益活动。
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,理事会依法依章从事基金会活动。本会成立以来,遵纪守法,管理规范,积极开展了各项业务活动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捐助,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。